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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设备购置计划的紧急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申报2018部门预算的要求,现就各单位2018年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拟购置的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不区分设备购置资金来源。

二、报送要求

2017715日前,将《新增设备明细表》(见附件)报送至归口部门:

新增学科设备明细表报送至学科处,联系人:张强,电话86981231

新增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件专项设备明细报送至财务处,联系人:王仕会,电话86983318

除此之外的其他新增设备明细表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李彬,电话86983586

三、特别提醒

请各单位(项目组、中心、室、所)认真对待此次任务,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填报完成《新增设备明细表》,便于学校汇总上报教育部。

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科处

2017710

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区分标准.docx附件4.新增设备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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