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制度法规

科研财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文件精神,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制定我校科研财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一、科研财务信息公开责任主体

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科研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处为科研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财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1. 具体承办学校科研财务信息公开事宜。

2. 管理、协调、维护和更新学校公开的科研财务信息。

3. 统一受理、协调处理、答复向学校提出的财务信息公开申请。

4. 组织编制学校科研财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

5. 与学校科研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其他职责。

二、科研财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1. 在财务处网上查询系统中“个人项目下增设“科研财务信息公开查询”链接。

2.点击“科研信息公开查询”链接,进入查询界面,输入“科研项目课题编号”,即可查询相关科研项目财务信息。

三、科研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1. 除需要保密的特殊科研项目外,我校所有在财务处核算管理的科研项目都纳入科研项目财务信息公开范围。

2. 科研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科研项目预算、预算调整、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决算等。

四、科研财务信息公开的期限

科研项目从资金到账到科研项目课题结题。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财务处

                           2007628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