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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校内综合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学校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将我校2018年校内综合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全面预算,开源节流,统筹兼顾,绩效考核”的原则,保重点、保发展、保民生、保运行,实行积极、稳健的财经政策。

(二)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既要体现部门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学校财力的可能,保证收支平衡。

(三)经费统筹原则。在校内项目安排上,统筹校内外资金的使用,避免重复投入、重复支出。

(四)精细化原则。细化各类收入、支出测算依据;进一步细化核算学校办学成本,强化各类经费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达到节约经费的目的。

(五)全口径原则。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将学校以及各二级单位的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编制范围

2018年学校校内预算涉及的部门:各教学院(部)、教育发展中心、机关各部()、直(附)属单位等。

(一)收入预算。凡是单位在行使职能过程中或对外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的,均须编报收入预算。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计增减变动因素,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全面测算应取得的各项收入,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业务绩效支出和项目支出三个部分。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日常支出计划(包括日常办公、邮电、交通、差旅费等),测算依据同上年。

2.业务绩效支出:是指原各单位“基金类”的支出,从2018年起,教学院(部)和科研直属机构应编制该类支出预算,名称为:业务绩效支出。机关各单位不需编制,有关支出纳入单位当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3.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专项支出计划。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按具体支出项目详细测算、列报,并说明测算依据。对2017年已批复预算但因故未执行或未执行完的项目,在2018年如需继续执行的,应重新编报,并说明执行情况及原因,否则不予安排。

三、执行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事求是地组织编制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对漏报、逾期不报的,不安排预算经费;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不予调增。

2017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在今年1225日前未使用完的,一般不予结转下年使用,教学院部的基本教学支出经费2017年结余的,由学校在下年统筹安排。

2018年财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部分重点申报项目及获准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预算经费的使用效率。

四、报送时间、方式

请各单位打印预算表(见附件)及有关编报说明的纸质材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与分管校领导协商同意后,于20171212日之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行政办公楼209室),如有相关支撑材料,请一并报送。联系人:王仕会,联系电话:0532-86983318,邮箱:wangshihui@up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校内预算申报表.doc



                                财务处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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