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理顺财务关系,维护校园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二)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组织编制资金筹措计划;

(三)科学编制学校预算草案,负责预算执行和分析工作,对经济活动的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负责财务决算,保证财务报表的规范编制和按时报送,科学开展财务分析和预测;开源节流,加强收入管理,控制费用支出,合理使用并科学运筹学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学校非法人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财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学校事业性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管理及纳税申报;

(六)配合国资处做好全校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不包括经营单位)的核算与管理,定期核对账目,做好实物资产的盘查、核对,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鉴定工作;

(七)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按要求编制各类报表、年度财务决算,按时编制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八)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及软件的使用与维护;

(九)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以及销毁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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