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职工的有关反映,为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利益,经学校与开发商进一步的协商、沟通,现将购买瑞海花园住房贷款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学校购买瑞海花园住房是为了避免因黄岛房价过快上涨给购房教职工增加更重的经济负担,为此,学校克服困难,挤用沉淀资金于2005年一次性代购青岛瑞海花园商品房317套,耗资1.25亿元。目前,该商品房已以较优惠的价格全部出售给教职工,且绝大部分购房者已履约付清了购房款或办理妥贷款登记手续。为了尽快收回学校垫支的全部购房款,所以,现在仍欠部分购房款的职工,应当信守合同,积级筹款或办理贷款尽快结清所欠房款。
二、购该房者不能办理一手房贷款,是因学校提前预支了房款,学校出售的房价远远低于青岛市面现在签订合同销售商品房的房价,只能办理现房房产证抵押贷款,但抵押商业贷款的利率与一手房商业贷款利率是一样的。
三、贷款银行由开发商联系,贷款期限取决于购房教职工年龄,最长为30年。贷款利率上浮多少取决于每位贷款教职工个人信用和所购房产的套数,如名下已有购房贷款或是第二套商品房,利率上浮的幅度要高一些,如有不良记录有可能无法办理贷款。
四、瑞海花园商品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已在2011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交纳瑞海花园选房押金及购房款等事宜的公告”中第3条注明。
瑞海花园住宅销售工作小组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