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由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
代开发票的说明
为了更好的对我校科研经费进行财务管理,到账科研经费能准确及时落实到项目负责人及顺利地开具发票和报销税金,特对科研项目由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做以下两点说明:
1、甲方要求在其所在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的,请老师及时将开具好的发票记账联以及完税凭证送财务处收入管理科,便于款项到账后查找落实。
2、由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的,大多数是甲方单位代扣代缴税金,甲方单位不予代扣代缴而由项目组自行在税务部门缴纳的、税金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凭合同先在财务处办理借款,将款项汇入甲方或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再持完税凭证冲借款。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