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票据领购、核销管理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票据的领购、核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石大发【2005】5号《关于印发石油大学(华东)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票据领购实行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领购制度。
二、各单位领用的票据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票据使用手续,详细登记领用的票据种类和号码,妥善保管。
三、票据领购单位在启用票据前,应当检查所领购的票据是否存在缺页、毁损以及号码错误等情况。如有缺页、毁损以及缺页以及号码错误等,领购单位应及时将票据退回。
四、票据领购单位应在票据封面上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票据封底注明使用时间、累计金额、作废票据号码。若票据金额以外币开具的,以票据开具当日或汇总票据金额合计当日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五、票据领购单位尽可能按照票据领购数量整数缴回,并按缴回票据种类分别填制票据核销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dxcwc@hdpu.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财务处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