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大力推行资金收支业务的电子划转,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流动”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财务报销结算方式进行以下两项更改:
1. 取消原来刷卡结算的支付方式;
2. 减少现金支付。
所有报销结算统一通过银校互联系统直接将报销款项汇至个人工资账户(一般情况下默认为工资账户)或教职工自己要求的非工资账户(最多可添加一个非工资账户,仅限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借记卡)。
需要添加非工资账户的教职工请于2016年3月25日前到财务处资金结算科办理登记(办公楼204,联系电话:86981653),所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将工号、新增银行借记卡卡号、发卡银行手写抄录至复印件上,本人签字确认并注明联系电话。
由于是统计好之后统一导入系统,所以在3月25日之前的报销还默认上到工资卡上。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