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报销票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结合各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我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报销各类手写发票。在本通知之前已开具的手写发票请于11月30日前报销完毕,之后将不再办理。
财务处
2016年10月31日
为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报销票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结合各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我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报销各类手写发票。在本通知之前已开具的手写发票请于11月30日前报销完毕,之后将不再办理。
财务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