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校预算安排,现将学校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做好项目中期规划并严格落实。
2.各单位要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周期、招投标、验收审计等时间因素,并重点参照2021年项目执行情况,合理确定申报项目,对跨年度项目分年拆开申报,分年度优化项目库布局,做好、做实项目储备工作。
二、申报工作
根据《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要求,学校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按四类项目申报,分别为房屋修缮项目、设备资料购置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包含若干子活动(即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教育部财务司将以子活动为基础对四个项目进行评审。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规划三年项目建设情况,并重点完成2022年度项目的申报书及绩效申报表的细化工作。
2.项目申报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在2022-2024年每年申报额度的上限额度内,合理统筹项目年度申报计划,以前年度已评审项目不占本次申报额度。
(二)填报要求
1.有项目申报需求的单位需按子活动填列《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和《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并完成《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的排序工作(各单位的项目排序是学校统一排序的重要依据)。
2.允许在2021-2023年已申报项目库的基础上跨年度调整和补充填报(2020年已评审并纳入项目库的2021年项目,但2021年未获资金支持的,如需在2022-2024年执行亦填列附件1,并备注说明已通过评审)。
三、几点说明
1.为给各单位提供充分的申报准备时间,本年提前布置此项任务,现按2021年申报通知要求进行准备。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22年申报项目文本及绩效申报表的撰写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2022年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对论证不合理及评审有异议的项目,将不予安排。
3.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细化工作,按往年项目评审经验,提前将项目工作量、设备参数、设备询价等工作做实。按教育部要求,单项目审减率超过10%,将扣减我校相应预算额度。对因审减率过高造成扣减我校预算额度的单位,学校将相应扣减其校内预算安排金额。
4.教育部项目评审日期及其他要求,待教育部申报通知下达后,另行通知。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在6月21日前,将申报资料发送财务处预算管理科,wangshihui@upc.edu.cn。
项目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申报QQ群(471489010)中咨询或电话联系。
联系人:王仕会 86983870
附件:
附件1.中央高校2022-2024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xlsx
附件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x
附件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绩效目标表.docx
财务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