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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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办理

作者:高君 发布者:李春晖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03-01 浏览次数:273

各位老师和同学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开始

为了让广大师生熟悉相关政策

我们整理了相关办理要点,请认真研读


办理时间

 

汇算第一阶段

202231日至315

按照税务局最新要求,此阶段为预约办税阶段,纳税人可在每天6点至22点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办理,未预约的无法办理。

预约办税的优点:办理不拥挤、退税到账快。


汇算第二阶段

2022316日至630

未预约办税的纳税人在此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进行申报。

 

个税知识拓展

汇算清缴的内容

纳税人汇总2021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费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者补税。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实践中有些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实践中有些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月);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如有问题,请咨询纳税服务热线 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