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22〕32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校内综合预算编制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学科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国家预算法以及学校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学谋发展,从严从实编制校内预算。充分发挥预算的导向和调控职能,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科学配置办学资源,统筹资金安排,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目标管理,加强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申报原则
(一)“五保两量四促进”原则:保根本、保发展、保重点、保民生、保运行;量力而行、量体裁衣;促进一流大学建设、促进高质量人才培养,促进内涵式发展、促进管理水平提升。
(二)全口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学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经费统筹原则:统筹考虑资源分配,严禁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各单位应结合项目进度,分年度申请预算资金,提高资金执行进度。
(四)勤俭节约原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预算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五)精细化原则:在定额标准基础上,结合学院教学任务需求,合理安排经费;细化收入支出测算依据,强化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为教育成本核算打好基础。
(六)讲求绩效原则:持续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申报以“有思路有举措有预见成效”为前提,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编制内容及要求
(一)收入预算。凡是单位在行使职能过程中或对外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的,均需编报收入预算。
各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年度预计增减变动,全面测算下年度各项收入,并按照收入类别逐项进行编报。未纳入校内预算的收入,不安排与该项收入相关的支出。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业务绩效支出和项目支出三个部分。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日常支出计划(包括办公、印刷、邮电、交通、差旅费等)。
教学院(部)的基本教学支出包括教学业务经费和教学运行经费两部分。其中:教学业务经费根据学生人数、学科系数、教学贡献以及相应的定额标准进行测算;教学运行经费根据教职工人数及相应等级的定额标准进行测算。
党政部门等机构的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职工人数及对应等级的标准定额进行测算。
基本支出预算统一由财务处核定编制,各单位不需填报。
2.业务绩效支出:是指单位使用业务绩效安排的支出。
各教学院(部)和科研研究机构应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合理预计使用业务绩效安排的经费支出规模,并按照支出内容逐项编报。请各单位按照工作开展情况,以勤俭节约为原则,合理预计本单位业务交流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专项支出计划。
各单位应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安排,科学编报支出预算,并按照具体支出内容详细测算,说明测算依据。请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1)各单位在2023年申报预算项目或申请项目入库时,应同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延续性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需在12月10前提交该项目2022年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该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2)为切实提高预算经费使用效益、鼓励资源共享,各单位、学科团队申报设备购置及更新改造项目,将与该单位、学科团队已购买设备的使用机时等指标挂钩,对以往购买设备的使用率未达标准的,原则上暂缓或者不予安排预算。
(3)30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申报单位应科学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预期效果,需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方可纳入项目库管理,学校将视年度财力状况统筹安排项目预算。
(4)各单位对2022年已批复预算但因故未完成的项目,在2023年如需继续执行的,应重新编报,并说明执行情况及原因,否则不予安排。
四、报送方式及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事求是地组织编制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各教学院(部)的申报材料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报送。
为提高预算申报的效率,规范预算管理的流程,2023年校内预算全面启用“网上预算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校内预算的申报与批复均通过该系统,财务处不再接收线下的纸质或电子版材料。
“网上预算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6日-11月6日。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未按时申报的单位,学校将不安排2023年预算经费。
财务处已经将上年各单位预算申报人信息、权限导入“网上预算申报系统”,若需要变更预算申报人,请联系预算管理科。
联系人:胡冰、张娟娟
联系电话:86983870、86983318
附件:
财务处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