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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内转账收付凭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1-19
作者:
魏利平
浏览次数:
65
关于启用新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内转账收付凭证》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票据使用,我校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内转账收付凭证》(以下简称校内收据),旧版校内收据同时作废。各单位在领购新版校内收据之前应将旧版校内收据全部交回,并在交回的旧版校内收据封面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同时注明使用时间、累计金额、作废收据编号。2009年1月1日后旧版校内收据财务部门不再受理。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财务处
二ΟΟ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版权所有: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财务处
E-mail:
caiwuk@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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