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申报2020年部门预算的要求,现就各单位2020年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度拟购置的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不区分设备购置资金来源。
二、报送要求
2019年7月16日前,将《新增设备明细表》(见附件)发送至相关人员:
(1)新增学科设备明细表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张强,电话86981231,邮箱zhangqiang2005@upc.edu.cn
(2)除学科设备以外的符合申报范围的设备明细报送至财务处,联系人:王仕会,电话86983870,邮箱wangshihui@upc.edu.cn
三、特别提醒
(1)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此次任务,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填报完成《新增设备明细表》,便于学校汇总上报教育部。
(2)未纳入本次填报范围的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的购置,2020年一律不予批准。
财务处
2019年7月10日
附件: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区分标准.docx
附件:新增设备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