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24〕30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校内综合预算编制及项目库建设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学科等各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预算法及学校预算管理制度规定,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习惯过紧日子,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引导预算科学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好项目立项关,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二、申报原则
(一)全面预算原则:各单位所有收入、支出全额纳入学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厉行节约原则: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申报。
(三)零基预算原则:打破固有支出基数,以零基预算方法,测算实际所需预算经费,严禁在上年支出基础上做增量申报。
(四)统筹规划原则:合理申报支出项目和内容,严禁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并结合项目进度,分年度申请预算资金。
(五)精准细化原则:收支申报要有测算依据,做实做准支出明细,完整填报新增资产和政府采购预算,避免出现无法执行的问题。
(六)讲求绩效原则:以“有思路有举措有预见成效”为前提进行预算申报,加强立项论证评审,严禁申请低效、无效项目。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分配将与2023年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在行使职能过程中或对外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的,需编报收入预算。
各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计增减变动,积极谨慎测算下年度各项收入。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安排与该项收入相关的支出。
各单位申报的常规性收入预算,原则上不低于2024年下达的收入预算指标。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业务绩效支出、竞争性项目支出和常规性项目支出五个部分。
1.人员支出
编制内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由人事处负责核定申报。
单位发放的人员费,包括学校审批的聘用人员和学院聘用人员,须纳入支出预算,未纳入预算的人员费不得发放。
2.公用支出
公用支出预算由财务处按照基数加贡献的预算分配模式核定,各单位不需申报。
公用支出是指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各教学院(部)的教学公用经费、党政部门等机构的公用经费。
3.业务绩效支出
各单位应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合理预计使用业务绩效安排的支出规模。业务绩效是学院公用经费的补充,出国(境)费用优先从业务绩效申报。
请以勤俭节约为原则,合理预计本单位从业务绩效划转至业务交流的预算金额。
4.竞争性项目支出
竞争性项目是指各单位申请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经归口管理部门论证评审,以竞争方式获得的项目。
八大类校内竞争性项目库包括“学科建设库”、“教育教学建设库”、“教学实验室建设库”、“房屋调整及办公家具、设备库”、“信息化建设库”、“后勤保障库”、“科研及平台建设库”、“校园文化建设库”。
5.常规性项目支出
常规性项目是指各单位按照职责或业务性质,需每年投入、完成本单位职责工作任务的项目。
四、编制要求
各单位应围绕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申报校内预算项目。各教学院(部)的申报材料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申报。
请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做实做细项目申报内容,准确填写支出经济分类、新增资产配置以及政府采购信息等。否则,即使预算批复,资金也无法支付。
(二)涉及新增购置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租用土地、房屋的,请务必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实,是否已在今年部门“一上”预算提交。未获得批复的,一律不安排预算。
(三)所有项目支出均需申报绩效目标,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为绩效指标。
财务处将对绩效目标指标进行规范性审核,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300万元以上的新增支出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流程充分论证,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申报预算。
(五)各单位已批复未完成的项目,以及动用预算预备费安排的项目,如需在2025年继续执行,需重新申报,否则不予安排。
(六)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要求,预算执行期限为公历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七)财政专项经费执行进度要求:
6月30日前,当年执行率不低于50%;
9月30日前,当年执行率不低于75%,如低于75%,学校将在10月份收回到75%(有支付合同或协议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11月30日前,当年执行率达到100%。执行不完的,由学校收回(有支付合同或协议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各节点执行率未达要求的,学校将调剂或收回不达标部分。
五、报送方式
为提高预算申报效率,规范预算管理流程,2025年校内预算及项目库申报继续使用“网上预算申报系统”,不接收线下的纸质或电子版材料。
(一)网上系统开放申报时间:9月12日-9月25日
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合理安排预算申报及项目库申报时间。
(二)网上系统开放审核时间如下:
1.收入预算,常规性项目、业务绩效以及人员支出预算
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核时间:9月12日-9月30日
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核时间:9月20日-10月18日
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需及时向业务分管校领导汇报,分管校领导未在系统开放时间审核通过的,学校将不安排2025年预算经费。
2.竞争性项目支出预算
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核时间:9月12日-9月30日
各申报单位最晚需在9月30日前将竞争性项目提交到归口管理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后续不再接收项目申报材料。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时间:9月12日-10月18日
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核时间:10月19日-10月25日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向业务分管校领导汇报,分管校领导未在系统开放时间审核通过的,学校将不安排2025年预算经费。
监督与管理部门审核时间:10月26日-10月31日
财务处已将上年各单位预算申报人、负责人信息以及权限导入“网上预算申报系统”,如需变更,请联系预算管理科。
联系人:张娟娟、赵丽鑫,联系电话:86983870、86983318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指南.pdf
校内预算申报系统操作指南.pptx
财务处
2024年9月11日